嶺東科技大學內部控制推動委員會設置要點
105年8月31日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制定
108年8月19日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109年6月29日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111年6月29日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112年8月21日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113年8月19日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一、嶺東科技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為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實施,特依據行政院頒布「強化內部控制實施方案」及教育部頒「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辦法」之規定,設置本校「內部控制推動委員會」(以下簡稱本會)。
二、本會任務如下:
(一)参採各權責機關所訂內部控制制度共通性作業規範,訂定適宜本校之內部控制制度。
(二)就內部稽核發現之缺失及改善建議,檢討及強化現有內部控制作業。
(三)修正內部控制制度手冊,經本會及行政會議通過後,送請本校董事會審議。
(四)校長交辦事項或其他經本會會議決議辦理之事項。
三、本會委員成員為校長、副校長、教務長、學生事務長、總務長、綜合規劃處處長、產學合作處處長、學生發展處處長、國際事務處處長、圖書資訊處處長、主任秘書、人事室主任、會計主任、推廣教育部主任、各學院院長及通識教育中心中心主任。本會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,另由主任秘書擔任召集人及執行秘書。
四、本會每學期至少召開會議一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。
五、本會召開會議時,得請相關單位人員列席說明。
六、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嶺東科技大學內部控制推動委員會設置要點
105年8月31日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制定
108年8月19日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109年6月29日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111年6月29日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112年8月21日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113年8月19日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一、嶺東科技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為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實施,特依據行政院頒布「強化內部控制實施方案」及教育部頒「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辦法」之規定,設置本校「內部控制推動委員會」(以下簡稱本會)。
二、本會任務如下:
(一)参採各權責機關所訂內部控制制度共通性作業規範,訂定適宜本校之內部控制制度。
(二)就內部稽核發現之缺失及改善建議,檢討及強化現有內部控制作業。
(三)修正內部控制制度手冊,經本會及行政會議通過後,送請本校董事會審議。
(四)校長交辦事項或其他經本會會議決議辦理之事項。
三、本會委員成員為校長、副校長、教務長、學生事務長、總務長、綜合規劃處處長、產學合作處處長、學生發展處處長、國際事務處處長、圖書資訊處處長、主任秘書、人事室主任、會計主任、推廣教育部主任、各學院院長及通識教育中心中心主任。本會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,另由主任秘書擔任召集人及執行秘書。
四、本會每學期至少召開會議一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。
五、本會召開會議時,得請相關單位人員列席說明。
六、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